根据工作需要,滦县滦海劳动就业服务有限公司为滦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48名男性警务辅助人员,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公平公正、竞争择优的原则,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,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聘 3、年龄要求在18—35周岁(1984年8月23日至2001年8月23日期间出生) 5、身心健康,身高170cm以上,体重范围在标准体重的90%-130%之间[标准体重:(身高cm-80cm)*70%;单位为公斤];矫正后视力不低于5.0;无残疾,无色盲,无传染类及精神类疾病,无纹身瘢痕,面部无明显缺陷,无吸毒史,无不良嗜好 1、曾因违法行为,被给予行政拘留、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6、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,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、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、报名日期:2019年8日23日开始报名 (上午8:30至11:30,下午14:30至17:30),报名截止到2019年8月30日17点30分(周六日不接受报名) 4、报名携带材料: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 退伍证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;大专以上学历需携带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原件;近期正面蓝底小2寸免冠照片5张;《报名表》两份(可到(滦县就业网)下载中心中下载打印),获得其他技能、资格证书、奖励荣誉的需携带原件、复印件;每人收取100元考务费 2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,满分100分,考试时间为120分钟,笔试具体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1.5:1的比例,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。如果报名人员不足招聘人员的1.5倍,笔试后全部进入面试 2、面试成绩满分100分,面试分数线分者为不合格。考试总成绩=笔试成绩×40%+面试成绩×60%,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1:1的比例,在面试合格及以上人选中,确定参加体检人选。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,笔试成绩高者优先,笔试成绩相同,退役士兵优先,条件再相同的,全日制普通类学历较高者优先。体检由滦州市公安局组织实施,参照现行的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》执行,费用自理 根据招聘条件要求,由滦州市公安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(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有关录用规定进行)及资格复审 对体检、政审、资格复审、公示不合格及公示期间放弃录取资格的进行递补,递补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,如总成绩相同者,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,如笔试成绩仍相同者,按照以下顺序进行递补:退役士兵、全日制普通类学历 被录用的警务辅助人员,工资执行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(现行标准为1650元/月),伙食补贴250元/月,缴纳五险(养老、工伤、医疗、生育、失业保险)。录用人员与滦县滦海劳动就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
相关推荐: